6月27日,民政部发布《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确定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地区的通知》,确定13个地区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地区,分别为北京市石景山区、河北省秦皇岛市、吉林省吉林市、上海市、江苏省常州市、浙江省嘉兴市、安徽省安庆市、江西省赣州市、河南省焦作市、湖南省湘潭市、广东省广州市、四川省成都市、甘肃省兰州市(兰州新区)。